伸張正義的溫暖大手——關於社會企業你該知道的事



「社會企業」最主要的概念就是「解決社會問題」,相較於現行的公司主要是「利潤極大化企業」(profit-maximizing businesses, PMB),社會企業的目標並非在追求個人的利益,而是為了達成某種社會目的。

而社會企業同樣可以被稱做「企業」的原因,正是因為它有在賺取利潤,只是其所賺取的是「社會利潤」,但這些利潤「不分紅」,而是用以幫助社會上較弱勢的人們或是大眾;此外,社會企業因為與一般PMB是類似的概念,因此整體企業主要仍是以「營利」為目的,且收入與支出是不虧本的,只是賺取的利潤並非用於個人,而是拿去幫助需要的人。

其實,早在社會企業出現以前,就有其他非PMB的組織、團體想要去解決因為資本主義導致的社會問題,如政府會訂立政策、編列預算,設法去幫助在社會上難以生存的人們,只是政府的問題就是「效率慢、官僚體制」;NGO,也就是非政府組織亦會傾力幫助,只是NGO的資金大多從募款得來,若是沒有資金挹注,是很難支撐下去的;再如多邊國際組織,國際貨幣基金(IMF)、世界銀行(World Bank)等,整合各國政府共同解決多國的社會問題,但卻容易反其道而行,使得小國家受到更多損害。因此,便有了「社會企業」的出現,在資本主義體制之下,以企業型態成立,同樣以賺取利潤為目的,卻將收入投入至社會上有需要的人們,而社會企業主要有兩種型態,第一種是以「追求社會利益為目的,產品或企業所提供的服務能夠幫助弱勢者、窮人或是降低社會不平等」,例如由Yunus在孟加拉創設的「窮人銀行」;另一種則是「企業產生利潤,創造社會利潤,用以幫助窮人或弱勢者」,如在英國創辦的「Big Issue」。

    在Karl Polanyi所提出的「雙重運動」(Double Movement)中,一方面市場不斷擴張,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市場擴張,致使社會形成的自我保護運動。社會企業正是在自由市場不斷擴張之下所生的保護運動,Polanyi曾說道:「進步是必須以社會變動的代價來換取」,因為資本主義而興起的全球化、自由貿易,使得人們面臨貧窮、飢餓,流離失所;也讓原本就處於弱勢地位的人們處境更雪上加霜,位在邊陲地區的小鎮遭遇到青壯年人口流失、在地特色消失等問題,只剩下年長者獨居。在這樣的情況之下,社會企業便應運而生,以避免世界在嚐盡市場擴張的代價後,才後悔為何當初只為追求利潤,卻忽略了更重要的事。